要研究和指導組織的分權,首先有機肥造粒機公司要確定判別組織是否實行了分權以及分權程度的標志。
1。決策的頻度。有機肥造粒機組織中較低管理層次制定決策的頻度或數曰越大,則分權程度越高。
2。決策的幅度。有機肥造粒機組織中較低層次決策的范圍越廣,涉及的職能越多,則分權程度越高。比如按地區劃分的管理單位,如果只有權對生產問題作出決策,則組織的分權程度較低;相反,如果對市場營銷、甚至財務問題也有一定的決策權,則有機肥造粒機企業是一個分權化組織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3。決策的重要性。決策的重要性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衡量:一是決策的影響程度,二是決策涉及的費用。如果有機肥造粒機組織中較低層次的決策只影響該部門的日常管理,而不影響部門今后的發展,從而決策對整個組織的影響程度較小,則組織的分權程度較低,反之則高;類似地,低層次管理部門能夠制定需要10萬元費用的決策的組織,其分權程度就要比另一個相應層次的管理部門只能作出需要5萬元費用的決策的組織要高。
4。對決策的控制程度。如果有機肥造粒機公司的高層次對較低層次的決策沒有仟何控制,則分權程度極高;如果低層次在決策后要向高一級管理部門報告備案,則分權程度次之;如果低層次在決策前要征詢上級部門的意見,向其“咨詢”,則分權程度更低